文化艺术人才库(青少版)入库工作方案
2020-01-07 20:53 人才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的要求,特组建“文化艺术人才档案库(青少年档案库)”(以下简称: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档案库),为中华文化艺术事业储备优秀的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以促进青少年人才的培养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
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档案库以人为本、尊重文化、尊重艺术,以启迪培养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为终极目标,传播艺术,宣传文化,展示人才,科学引导,促进就业,服务社会,为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构建一个集宣传展示平台、互动交流平台、用户服务平台为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
即日起正式启动吸纳优秀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入库工作,为青少年艺术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同时为“文化艺术人才档案库”做好人才储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入库宗旨
1. 自主化、开放化、融合化、多元化培养青少年艺术人才。
2. 前瞻性、时代性、学术性、国际性推举青少年艺术人才。
二、入库要求
(一)入库对象
1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文化艺术门类包括且不限于文学、音乐、舞蹈、模特、主持、朗诵、器乐、影视、戏剧、美术、书法、曲艺、摄影、武术、杂技等分类。
(二)入库条件
品德优秀、爱好文艺、勤奋好学、成绩突出、立志成才的优秀青少年文化艺术爱好者可自愿申报,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曾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文化艺术赛事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 已取得文化艺术水平考级、测评5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
3. 在文化艺术领域有较高天赋,并具备一定专业技能水平,经文化艺术、教育主管部门或权威专家推荐的人才。
(三)提交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青少年人才,可采取自荐、机构或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推荐,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全国青少年艺术人才推荐表。
2. 本人证件及有关获奖证书、考级证书、学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 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按要求填写表格,另附2寸个人免冠彩照。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另将《入库申请表》填好,签章后邮寄到指定地址。
(四)资格审核
由人才档案库专家组统一资格审核,具有最终决定权。驳回申请的不得提出异议,可在满足条件后再次申请入库。
(五)入库证书
经审核合格者,颁发文化艺术人才库资格证书,入选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档案库,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六)入库期限
入库证书有效期五年,到期后符合条件并自愿留库者,可重新申请,审核通过重新发证。
注:推荐、审核、证书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工作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如需录网公示,仅缴纳在网数据信息费,不得借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档案库名义组织其他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