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综合素质等级测评简章
2020-01-23 12:17 人才信息中心
一、 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及为实施素质教育制定的《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特批准设立《青少年综合素质等级测评》项目。全国文化艺术人才库、全国文化艺术人才测评中心作为执行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与推广工作。
二、目的意义
通过项目的实施,为全国文化艺术人才库做好人才战略储备;为建立健全艺术人才评价制度、素质教育改革方案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引导素质教育评价理念,由单一的专业技能考核向综合素质考核的转变。
作为唯一权威的青少年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该测评旨在为各学府招录特长生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申请录入《全国文化艺术人才库》的唯一依据。证书含金量高,具有较高权威性。
三、测评对象
4—23周岁青少年学生均可报名。
四、测评科目
(一)声乐类:少儿歌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
(二)器乐类:民族管弦、西洋管弦、键盘乐器、打击乐等。
(三)舞蹈类:民族舞、中国舞、国际标准舞、芭蕾舞、现代舞
(四)语言、表演类:朗诵、主持、表演、戏曲、武术、曲艺等。
(五)书法美术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国画、油画、素描等。
(六)英语类:听力、口语、阅读、写作等。
(七)武术类:中国武术、外国武术。
(八)其它文化艺术专业类
五、测评内容
测评分为综合素养问答与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平均分为综合素质成绩,设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档。
专业技能测评教材使用由文旅部批准的省级以上各考级单位使用的考级教材。
六、测评要求
1.音乐、舞蹈、语言表演类考生均自备一个作品,限时4分钟以内;
2.英语类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限时1小时30分以内;
3.书法美术类考生现场独立创作一个作品,限时2小时以内;
4.测评期间,考点提供钢琴、古筝,架子鼓,其他乐器自备;
5服装、头饰、道具、书画用具、伴奏光碟均自备,不设钢琴伴奏;
6.考生在参加测评前应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原有同专业考级证书复印件作为参测级别认定依据。
七、证书颁发
经测评合格的考生,颁发《青少年综合素质等级测评证书》。七级以上的考生可申报《全国文化艺术人才库入库证书》。
八、报名办法
参加测评的学生需填写统一报名表并提供2寸彩照三张。同时提供同专业艺术考级证书复印件,未参加过考级的可提供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参测级别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