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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生荣誉资格认证章程

2020-01-19 11:46    人才信息中心

       为充分贯彻落实特长生相关招录政策,为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提供科学、规范、权威的认证体系,特组织开展艺术特长生荣誉资格认证工作,通过举办艺术特长生认证,给广大具备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提供客观公正的特长生资格考核鉴证,并取得专业权威的特长生荣誉资格认证证书,同时为各院校的艺术特长生招录工作提供重要报考参考依据,证书含金量高,具有绝对优势和较高权威性。
 一、认证对象
       具备较高艺术特长专业水平的儿童及青少年。
二、专业范围
       音乐、舞蹈、语言、表演、戏曲、武术、书法、美术等文化艺术专业类别
认证要求
(一)根据考生资格条件,采取实际考核与直接申领取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未参加过或未取得七级以上艺术考级、测评证书的学生,可准备七级以上考级水平内容直接参加特长生荣誉资格认证。考试形式参考艺术特长生社会艺术水平认证七级以上内容要求。
(三)已取得艺术考级、测评等艺术测试七级以上等级证书的学生,可直接向主办机构申请认证,并申颁艺术特长生荣誉资格证书。
(四)持有七级以上艺术考试证书的考生在参加鉴定考核前应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原有同专业艺术考级证书复印件作为认证依据。
(五)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所示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鉴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者与准参证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官资质
       须持有《艺术特长生考官资格证》或文旅部签发的其他考级机构的考官资格证。
、报名须知
(一)参加认证的考生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二寸彩照三张。
(二)持有七级以上艺术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出示证书复印件并附在报名表后。
六、证书颁发
       经认证合格的考生,给予注册入库,颁发《艺术特长生荣誉资格证书》。同时可申请《全国文化艺术人才库入库资格证书》并报人才库备案,纳入高级人才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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