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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生教师申报要求

2019-01-15 11:57    人才信息中心

       为更好的推动和促进艺术特长生认证工作的开展,完善和规范教师资格申报管理制度,提升艺术特长生认证水平与质量,保障教师切身利益,特制定申报条件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直接或通过市级省级中心向主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审核后,给予注册并颁发《艺术特长生教师资格证书》。
1.已获得地市级或以上相关专业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会员资格证者。
2.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长期从事素质教育工作的一线教师,成绩突出者。
3.参加过专业院校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并获得对应专业证书者。
4.持有文化行业相关专业五级及五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一定教学能力者。
5.具备一定教学辅导经验的文艺院团专业演员或具有相关资历者。
6.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并积极推广特长生注册认证工作的
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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